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五份文件的决定》(泉政文〔2019〕51号,《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为五份文件之一)的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4月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342室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收,联系电话:22118711(邮编:36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zyycjk@163.com。
附件:《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