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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安检门”引发专利争议——泉州专利无效,晋江专利权评价报告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9/11/20 10:54:07 浏览次数:575 [返回]

“手机安检门”引发专利争议——泉州专利无效,晋江专利权评价报告

原标题:“手机安检门”引发专利争议

北京博睿勤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博睿勤)与东莞市华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盾电子)因“手机安检门”专利引发的争议,有了新进展。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197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华盾电子名称为“一种用于通过式探测器的线圈结构及其构成的探测器”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201610182858.3)全部无效。

  据了解,博睿勤成立于2003年,在数据安全管理平台、数据防泄密(DLP)、电子文档加密等领域拥有较强实力,为政府、保密部门、军工单位提供数据安全管理软件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华盾电子成立于2014年,经营范围是研发、产销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018年11月15日,华盾电子向博睿勤参与公开投标项目中的采购方发送侵权产品告知函,主张博睿勤的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技术,声称其获得20余件专利技术。对此,博睿勤提起“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之诉(案号:(2019)京73民初213号),同时于2019年4月1日针对华盾电子的201610182858.3号发明专利,请求宣告该发明专利无效。

  华盾电子拥有的上述专利是一种通过式探测器的线圈结构及其构成的探测器的发明专利。根据第4197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合议组经审理认为:(1)尽管证据2检测的是衣料中混入的缝纫机针,但原理均是由被检测对象通过探测区域,探测门提供磁场,当被探测物通过磁场区域时,接受线圈发出指示。因此证据2的技术领域与本专利和证据1实质上相同。再者,虽然证据2使用的是永磁体提供磁场,而本专利和证据1使用通电线圈提供电磁场,但是,证据2中的两个永磁体N级相对设置,磁力线均指向向内,根据电磁学原理,此时两个磁场的磁力线最为发散,因此,磁场产生的原理不同并不会阻碍证据2给出如何设置磁力线方向的技术启示。(2)虽然专利权人主张的线圈激励源、缠绕方向、电极极性有可能不同,但是对于专利和证据1中的两个平行设置的发射线圈来说,磁力线法线方向只有指向内,均指向外,均指向左和均指向右四种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证据2给出了磁力线法线方向均指向内时最为发散的技术启示时,很容易在四种方案中做出选择,将证据2和证据1相结合,使得探测效果最好。故此,上述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博睿勤提起的上述“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之诉也将择日开庭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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