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9/6/26 15:14:37 浏览次数:427 [返回]
基本案情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简称中经网公司)经营管理的中国经济信息网是由国家信息中心联合各省市信息中心、部分部委信息中心共同建设的经济信息服务网络。2000年1月3日,中国经济信息网上中经数据项下中经观测栏目载有“中经宏观景气动向”、“中经宏观经济预警信号”等大量图表。其中“中经宏观经济预警信号”图表是将工业总产值等各种经济指标进行分析之后,用按序排列颜色深浅不一的圆形表示上述月度经济指标过热、趋热、稳定、趋冷、偏冷的含义。其他图表包括“中经宏观景气动向”等曲线走势图,上方均注有加框CEIdata(中经网数据中心)标志。中经网主页标明“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在其主页及中经观测栏目网页上未标注“上述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的声明。
同日,在中华网国际网络传讯有限公司(简称中华网公司)的中华网经济参考项下经济数据栏目内79个网页上载有与中经网公司上述月度经济指标分析图相同的图表,其中使用“中经宏观经济预警信号”图表10幅、“中经宏观景气动向”曲线走势图等68幅图表上带有中经网加框CEIdata标志。
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中经网公司对“中经宏观经济预警信号”图表享有著作权,但“中经宏观景气动向”等曲线走势图等图表是采用通用的曲线表达方式,表明各项经济数据指标的变化,该种表达方式不具有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独创性。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侵犯原告“中经宏观经济预警信号”图表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公开致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中经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同意一审法院就中华网侵犯中经网“中经宏观经济预警信号”图表著作权的认定,但同时认为,“中经宏观景气动向”等曲线走势图等图表虽然采用的是常见的曲线走势图的表达方式,但用以表明经济指标变化的图表可以是不特定的多种表达方式,曲线走势图并不是唯一的或有限的表达方式中的一种。中经网公司带有主观性的差值填补、季节调整才使图表中某些“点”的位置的安排体现了与其他公司所制作的图表的区别。中经网公司对横纵坐标轴刻度选择上的主观性,使整个图表的形态会因绘制者不同的判断而呈现出区别。颜色背景的选择,虽与数据无关,但却亦属于绘图者针对其所绘制图表的美感所做的选择。因而本案上述曲线走势图图表具有独创性。据此,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判决被告公开致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万余元。
分析
本案焦点是“中经宏观景气动向”等曲线走势图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通用数表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涉案的两类数表均属于通用数表,不应当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理由是:1.通用数表不应理解过窄,某一个领域中的人员都知道、都在用的数表就是“通用数表”。2.这种数表十分常见,应当属于有限的表达方式。如果著作权法保护了这种图表,就意味着保护了思想和数据。
上述观点值得商榷。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不受保护的客体主要是一些不应由著作权法来调整的对象,基本上属于各国通例。从立法部门2002年著作权法修订所作的说明可以看出,著作权法在图表问题上的修改就是为了在法律明确规定这个层面上缩小不受保护的范围,扩大受保护的范围,将复杂的数表问题交给司法部门根据独创性的有无来判断。如果按著作权法修改的本意来理解的话,绝不能将“通用数表”宽泛地理解为“常见的、通用的数表”。
各国在司法实践中均认为,当作品的内容只有唯一的一种表达形式时,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某一客观事物、某一思想如果只有一种表达方式,或极为有限的几种表达方式,则这样的“表达”将被认为不具有“独创性”,不享有著作权。但是,“唯一的表达方式”不能理解为“通用的”表达方式或者“常见的”表达方式。尽管由于历史的和行业惯例的原因使得相当多的外在的表现形式陷入了常见的、通用的、甚至是标准化的状态,但是并不意味着“表达”没有可选择性了。因此,在对“表达方式是否唯一”这个问题上,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否则,就容易将一些本来应该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客体不适当地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就本案而言,用以表明经济指标变化的图表可以是不特定的多种表达方式,预警信号图和曲线走势图都不是唯一的表达方式,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独创性是指一部作品是经作者独立创作产生的,而不是对已有作品的抄袭。独创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要求作品具有非抄袭性,并不要求作品具有创作高度;二是要求作品之中必须包含作者的智力劳动。就本案而言,中经网公司主张权利的这种图表曲线走势图并不是抄袭他人的,而是独立完成的,对此双方并无争议。双方的争议集中在这种图表是否包含中经网公司自己的判断。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该图表具有独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就曲线走势图上“点”的位置而言,有一个差值填补问题和季节调整的问题。差值填补指的是,凡涉及一月份的点均是他们自己公司人员的判断,因为在国家统计局的资料上,每年一月份的数据是空缺的,季节调整指的是每年春节前后要对第一季度的几个点进行季节调整。二是曲线走势图的形态如何与该公司人员对横纵坐标轴刻度的选择是有密切关系的,而对刻度的选择是根据图表所要表现的对象内容而做出的判断。三是该图表在设计时,为了美观起见,加上了深浅不同的颜色作背景。对于颜色背景的选择,虽与数据无关,但亦属于绘图者针对其所绘制的图表的美观所做的选择。因而这种图表具有独创性。总体而言,考虑某一个图表是否具有独创性,应当针对该具体的图表从表达形式和表达的内容两个方面来考虑。
此外,就赔偿数额而言,虽然独创性的高低、多少与作品是否受保护没有关系,但是对于确定图表作品的侵权赔偿数额应当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图表作品属于事实作品,大量的不具有独创性的图表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图表中也有一个独创性高低的问题。图表本身的价值在于其信息价值,因此,信息价值与著作权赔偿之间不能简单地画等号。本案“中经宏观经济预警信号”图表和“中经宏观景气动向”等曲线走势图的独创性不是很高,故法院依据著作权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该图表的商业使用价值,酌定为每幅图表赔偿2500元,两种图表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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