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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与高新企业的商标之争,谁侵犯了谁?石狮商标转让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7/21 8:48:45 浏览次数:1200 [返回]


事情的起因还是因为商标相似,江西恒大高新发布公告说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在未经过江西恒大高新的同意下,就擅自使用“恒大”商标在市场上进行销售产品。江西恒大高新表示自己早在2010年就已经注册了“恒大”这一标志,而且现在商标也是处于有效状态,所以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属于商标侵权。


矿泉水与高新企业的商标之争,谁侵犯了谁?石狮商标转让


另外恒大高新也指出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的做法已经对自身造成了利益上面的损失,所以将恒大集团诉讼至法庭,展开商标维权活动。


而另一边恒大集团对恒大高新对外的宣称否认并指该公司已经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复又将恒大高新告上法庭,说是恒大高新这样的做法属于恶意诽谤侵害名誉权,需要索赔,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谁也不肯妥协,新一轮的商标战争继续上演。


归根结底这还是商标的问题,之前我们也说过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之间存在着区别,现在双方一边说商标侵权一边说是不正当竞争,着实让大众不知道哪边更加的有道理。所以商标侵权是怎么判定的呢?


根据《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以上五种行为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一家企业要注册商标或者是商标转让都要切记不要进行商标侵权,如果不是有意的在判定上面还是网开一面,但是恶意商标侵权则是更加的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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