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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丞丞代言某品牌洗发水被曝涉嫌商标侵权,相关公司回应:对方恶意拉踩抹黑!南安专利申请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5/5/23 8:29:08 浏览次数:1921 [返回]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在电商平台热销、由范丞丞代言的洗发水“弹动”品牌网络旗舰店上展示的“8+MINUTES”字样,涉嫌抄袭模仿新西兰品牌“8+Minute”的商标。


范丞丞代言某品牌洗发水被曝涉嫌商标侵权,相关公司回应:对方恶意拉踩抹黑!南安专利申请


记者调查发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撤销“弹动”品牌关联公司注册的多个商标,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也认定,其存在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弹动”品牌多个旗舰店的宣传销售中仍在使用相关字样。对此,“弹动”品牌微博认证的主体公司广州闻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目前已经使用全新商标,但旧标识的商标注册流程完全合法,当前争议实为个别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公众,试图通过舆论手段干扰市场公平竞争。

明星代言品牌被曝涉嫌商标侵权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范丞丞代言的“弹动”品牌或涉嫌商标侵权。“弹动”品牌的网络旗舰店网页上有显著的“8+MINUTES”字样,涉嫌故意抄袭模仿新西兰品牌商标“8+Minute”。该文章还称,此前,“弹动”品牌关联公司广州如霜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如霜”)抢注注册的多个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

记者注意到,“8+Minute”为杰玛玫瑰护肤品有限公司的商标。今年3月到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发出多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广州如霜注册的“8+MINUTES&RANAVAT”“8+minutes”“8+minute”商标无效。多份裁定书均指出,这些争议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另外,杰玛玫瑰护肤品有限公司方面发现,如霜公司在委托广东一家传媒公司通过网络直播带货的方式销售洗发水产品时,在解说过程中展示的图片上是自己的商品以及品牌宣传大使形象,属于使用别人的商品宣传素材宣传自家商品,遂将广州如霜公司告上法庭。今年3月24日,广东佛山禅城区法院判处广州如霜赔偿原告杰玛玫瑰护肤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共40000元。判决书称,广州如霜公司有攀附原告品牌的故意,从而不正当抢夺了他人市场交易机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霜公司应督促其销售商下架侵权宣传素材。”

被侵权方:裁定无效的商标仍在使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撤销‘弹动’品牌关联公司注册的‘8+minutes’等商标,佛山法院也认定该公司有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赔偿,但如今‘弹动’品牌在多个网络平台网店的宣传销售中仍使用相关字样。”5月28日,新西兰8分钟(8+Minute)品牌负责人方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在2023年发现了广州如霜抢注商标及做虚假宣传的情况,随后便开展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这次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什么裁定争议商标无效呢?就是因为对方存在抄袭和冒用的故意。”方女士称,“我们在佛山的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已经判定对方冒充我们,并且判定罚款。”她说,未来将继续抗争到底。

28日下午,记者看到,“弹动”品牌在多个网店仍在使用“8+MINUTES”字样。以京东为例,“弹动旗舰店”的证照信息显示,企业名称为广州如霜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某。在该网店的推荐界面,产品介绍几乎均以“弹动8+MINUTES”开头。记者点开该店热销第一名的洗发水发现,该洗发水在显著位置有代言人范丞丞的头像,在洗发水外包装上有醒目的“8+MINUTES”字样。

“弹动”品牌方:对恶意诋毁行为已报警

“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判定了你们商标无效,为啥还在宣传使用呢?”记者以消费者身份私信该店客服,客服回应称:“这边暂时不清楚。”该客服表示,店铺的产品保证是正品。

5月28日,记者联系上广州闻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品牌中心负责人魏先生表示:“我们是一个完全品牌化发展的合规合法的新锐品牌,对方不管是从品牌力、产品力和市场影响力都不能与我们相提并论。对于这样的恶意拉踩和抹黑,我们觉得特别的低级,我们真的不想在对方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我们也希望对方能注重一下自己的产品升级,口碑和消费者用户体验,不要把精力放在这种恶意拉踩上。”

魏先生称:“‘弹动’品牌自2024年8月起,因行业趋势及消费者需求,进行全新的品牌定位,已陆续进行品牌形象升级,所有官方渠道及新品均使用全新注册商标‘弹动’,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事实上,旧标识的商标注册流程完全合法。我们也注意到,当前争议实为个别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公众,试图通过舆论手段干扰市场公平竞争。‘弹动’品牌始终秉持‘研发先行,法律护航’的发展原则。对于恶意诋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我们已全面取证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将通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品牌权益,助力营造公平、健康的新国货发展环境。”

律师:商标被撤销后不应再使用

某律师事务所认为,注册商标被撤销导致商标权消灭,自撤销公告之日起,该注册商标不再受法律保护,其商标专用权即不存在。因此,“弹动”品牌在 “8+MINUTES&RANAVAT”“8+minutes”“8+minute”等商标被撤销后,不应再使用这些商标。

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杰玛玫瑰护肤品有限公司的商标是“8+Minute”,“弹动”品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8+minute”字样,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符合该条规定的商标侵权情形。即使商标已被撤销,如果能证明“弹动”品牌是恶意抢注或使用,原商标权人仍可要求其承担赔偿等责任。

另外,佛山禅城区法院已认定弹动品牌存在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其虚假宣传行为给新西兰杰玛玫瑰护肤品有限公司或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赔偿数额按照原告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弹动”品牌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杰玛玫瑰护肤品有限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同时,监管部门可责令“弹动”品牌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还可吊销营业执照。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商标注册申请(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南安专利申请(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版权登记(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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