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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公司“广撒网”式维权导致诸多“误伤”现象,司法资源被占用!南安专利公司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5/7/24 8:44:43 浏览次数:1775 [返回]


近期,小编调查发现,一些图片字体设计公司在未准确核查知识产权授权的情况下便大量提起诉讼,导致“误伤”用户的事件时有发生。据知情人士透露,这类案例并非个案,也已引发争议。有观点指出,此类维权行为不仅给获得图片合法授权的使用者带来困扰,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


设计公司“广撒网”式维权导致诸多“误伤”现象,司法资源被占用!南安专利公司


“广撒网”式维权策略

小编了解到,一些图片字体设计公司在未准确核查知识产权授权的情况下便大量提起诉讼,是导致“误伤”用户事件出现的主要原因。据悉,一些设计公司会系统性地收集大型企业、部委单位等名单,并人工筛查其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一旦发现使用其享有版权的作品且不在客户名单中,便会诉诸法院。

某创意设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小编,为了避免疏漏,公司的确会采取“广撒网”式的维权策略。他承认,这种人工筛查方式准确率不高,但他们也曾尝试通过机器进行检索,其准确率甚至还不及人工,所以目前尚无更好方案。该工作人员认为,诉诸法院对设计公司来说,是目前更为高效的维权方式,本身并无不妥。

甄别不同维权性质

针对当前一些图片或字体设计公司采用的“广撒网”式维权现象,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教授刘文杰指出,使用他人享有版权作品应事先取得许可并支付费用,这是我国著作权法的要求,作品使用人应培养良好的使用付费习惯。但某些商业维权行为需要警惕。此类行为基于的是成本收益分析,代价则是司法资源的消耗。这种情况下,得利方往往只有商业维权机构,而真正的创作者在出售版权时往往获益甚微,其利益并未得到有效保障,甚至让司法机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这些“中间商”牟取差价利润的工具,既未有效实现著作权法激励创作的初衷,也扰乱了正常的版权授权市场秩序。

刘文杰认为,遏制商业维权蔓延,关键在于有针对性地确定合理赔偿标准,与市场普通授权价格看齐,避免商业维权机构获取超额利润。同时,也不应忽视作者亲自维权或诚信的独占许可使用者的维权行为,这类情况应积极对待并设定不同判赔标准。总之,在图片、字体使用领域,须区分商业维权与作者维权,结合侵权情节合理确定赔偿,必要时动态调整;例外情况下可综合全案进行考量,通过经济补偿而非禁令来解决问题。

综合评判权利使用

对于图片设计公司大量提起诉讼是否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北京某律所律师认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若权利人遭遇大量侵权事实且其他途径无法有效维权时,提起诉讼是合法权利。在新兴领域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地区,大量起诉能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但若采用钓鱼式、碰瓷式手段,或者将同一案件的几张图片分拆为多个案件起诉以增加收益,则属于不正当行使诉权,会使大量不必要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导致司法人员的时间和精力被占用,从而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哈斯表示,还有一种情形是滥用诉讼权利。部分图片设计公司不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轻微的、非故意的侵权行为,而直接选择起诉,主要目的是以侵权之名获取赔偿,这会使一些本可以通过简单方式解决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增加司法成本,违背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创作与传播”的初衷。

多举措维护正当权益

针对上述问题,哈斯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完善图片著作权集体管理及数字平台建设,建立版权交易管理组织和集约化运营平台,让市场主体便捷获取图片,避免侵权。二是实现版权保护分类施策,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不同情况加大损害赔偿的梯度化和差异化。三是聚焦诉源治理,健全多元化解纷机制,注重从源头预防纠纷,整合多方资源进行调解。四是加强权属认证审核,统一裁判尺度,严格审查权属证据,统一对图片侵权纠纷的认识和裁判标准。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风尚,提升相关从业者的意识。

哈斯还建议从法律规定层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图片、字体设计公司的维权行为,包括明确权属认定标准、规范维权程序、完善损害赔偿制度、明确合理使用范围、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加强行业自律与监管等。此外,相关部门也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加强监管和宣传,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构建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商标注册申请(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南安专利公司(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版权登记(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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