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万通资讯 > 行业资讯 > 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7月1日起实施----漳州长泰商标转让买卖,专利申请代理发明

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7月1日起实施----漳州长泰商标转让买卖,专利申请代理发明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9/6/11 9:35:18 浏览次数:544 [返回]

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7月1日起实施----漳州长泰商标转让买卖,专利申请代理发明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减缴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重点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如下:


  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附通知:






  原标题: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7月1日起实施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万通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8004352号-1